2015年铜陵市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2)
2015-04-17 10:05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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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复审
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由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场实际参加同一种专业测试方式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1.2;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1.2×0.4+专业科目成绩÷1.2×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体检考察
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统考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凭《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纪律
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2168526(市人社局事管科),0562-5880341(市委组织部);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562-2126818(市人社局监察室);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铜陵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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