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亳州蒙城县许疃镇招聘协管人员15人公告
2016-02-01 16:18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池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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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亳州蒙城县许疃镇招聘协管人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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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蒙城县委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蒙〔2015〕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创新乡镇管理方式,提高依法治理乡镇水平,拟公开招聘镇综合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许疃镇综合执法协管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从事乡镇综合执法辅助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履行聘用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两眼裸眼视力4.6以上。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城管辅助人员等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6年2月1日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镇政务公开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14日8时至2月16日17:30;
3、报名地点:许疃镇政府办公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退伍证。
(2)填写《蒙城县许疃镇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
(3)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2016年2月19日8:00至17: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镇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进行体能测评,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分,只评合格或不合格。
2、时间:2016年2月20日。
3、地点:镇政府。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每人缴纳面试费用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基本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1、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组织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个人原因没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考核
主要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公示
将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经体检、考核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实施
镇成立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镇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等。
六、聘用人员待遇和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由镇综合执法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其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600元,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别不超过600元。试用期和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为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聘用期间,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考核,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或者不能胜任聘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予以解聘。
七、工作纪律和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0558—7941001(许疃镇政府办公室)
2、监督电话:0558—7639110(县纪委)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3、招聘信息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镇政务公开栏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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