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学校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2020-08-28 18:02池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禹会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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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蚌埠市禹会区学校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和《2020年度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规定,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禹会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禹会区政府二楼向西225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地址:涂山路429号)。
四、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证件或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资格复审信息表(可从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资格复审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或辞职批复。该证明或批复出具时间需在2020年7月3日(含)前。
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相关规定,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按照一米线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并出示“安康码”,体温正常、“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入场,除身份识别验证需要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遇发热等疫情相关状况时,考生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
六、其他事项
1.凡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证件、证明等复审材料均需在资格复审现场一次性提交。
2.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不收现金)。
4.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结束后,如出现入围专业测试人选缺额,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发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我区资格复审只递补一次。
5.各位考生注意,后期的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gggs/)公告公示栏发布,考生应自主登陆网站查阅。
咨询电话:0552-4034142(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蚌埠市禹会区学校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蚌埠市禹会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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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