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选调生考试报名时间
2021河北省招录选调生考试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8日18: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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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后)执行。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河北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考试与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分别组织实施,已报名我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我省选调生职位。但报名我省2021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考试的考生,不得兼报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考试。
2.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4. 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雄安新区由保定市代为审核并由保定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4月5日9:00至4月9日2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之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填报健康信息时间:4月5日9:00至4月9日2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5日9:00至4月10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截至3月28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3月29日9: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报考各设区市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进行笔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报考雄安新区选调生的考生在保定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照选调数量与面试人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月18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4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见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