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市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1-02-01 08:54池州卫生人才网 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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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市直管民营医院: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有关规定,开展2020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和条件
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除外。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
(四)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申请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学历证书;
(三)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
(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六)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证书制作)。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安徽省内二级甲等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请人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的通知》申请办理护士首次注册,市、县卫生健康委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核、制证、打印。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省卫生健康委批准设立的非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批准设立的的医疗卫生机构、九华山风景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在县区卫生健康委办理。
(二)各申请人先完成电子化注册,再进行全程网上办理,不受理现场申请。具体操作视频演示详见池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网址:http://wjw.chi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928316.html。各申请人按照操作流程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仅需扫描上传带公章那一页)。
(三)各地护士首次注册咨询电话及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2318257(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清风路与东湖路交叉口);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2318258(贵池区秋浦东路与梅龙路交汇处附近);东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3321210;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6029571;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5181046。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MD5:6d294936da48a6ad7804bdba5c12fa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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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miaomiao)